2017-12-12
債務協商
1. 案例說明:
董先生因為在民國88年幫朋友作保,貸款銀行是土地銀行羅東分行。但因朋友常態性遲繳,致民國90年起董先生就開始陸續接到銀行的催繳電話。董先生的朋友的房子也被銀行進行拍賣,拍賣後依然無法全額還清負債,因為董先生為公職人員,於是土地銀行於民國97年對董先生執行了強制扣薪清償債務的民事訴訟。因為幫朋友作保卻讓自己的財務陷入困境,當時董先生的大女兒才只有9歲,董先生的財務狀況從此陷入無邊的黑暗深淵。
2. 黑暗的深淵:
自97年起董先生被土地銀行羅東分行強制執行扣薪,董先生的薪資結構無法承擔朋友做保的強制扣薪以及董先生自己名下對其他銀行的負債,財務結構可以說是一夕崩潰。 董先生從此之後身心俱疲, 曾經一度有想不開的念頭。並遠調離島離開家人,就因為離島有補助津貼對經濟不無小補 。
3. 原中央信託局的協助:
董先生收到原中央信託局的傳真資料,認識了原中央信託局的團隊。 本局的柯良昀經理有長達23年的銀行工作經驗, 詳細了解董先生的財務困難及法院強制扣薪的程序後。原中央信託局的團隊不辭辛苦周旋於董先生所有的債權銀行。 董先生也曾經自己跟銀行辦理過債務協商可是銀行給了晴天霹靂的答案說我是因為【當保人的身份】無法參加銀行的債務協商, 當年董先生的小孩非常的年幼太太要照顧3個小孩也沒有辦法工作。無疑雪上加霜找不到生命的出口。
4. 圓滿的結局:
原中央信託局協助董先生順利將土地銀行羅東分行房屋拍賣後的餘款法院強制扣薪的部份用25萬元協談結束長達8年土銀對董先生的強制扣薪,並撤銷土地銀行羅東分行在法院對董先生的民事訴訟。(若無中央信託局的協助依103/10/30止,董先生還須繳納150多萬的金額給土銀羅東分行) 董先生的其他債權銀行如,信用卡,信貸的債權銀行也一併同意董先生的銀行債務協商,此時因原中央信託局-晨鑫忠信服務處的協助。董先生是高薪的公務人員此時才有獲得解脫的輕鬆。